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从满足、知足到自足的幸福伦理思考 ——对“

来源:财富时代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2-21 16:1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究其本质而言,每个人都会追求幸福,也应该有能力实现自己的幸福。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以标榜幸福而著称的现代社会,却普遍存在着“幸福悖论”[注]又称“伊斯特林悖论”

究其本质而言,每个人都会追求幸福,也应该有能力实现自己的幸福。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以标榜幸福而著称的现代社会,却普遍存在着“幸福悖论”[注]又称“伊斯特林悖论”(Easterlin Paradox),亦有人称其为“幸福——收入之谜”或通常意义上的“幸福悖论”。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伊斯特林在1974年的著作《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中指出,现代人的幸福感并没有以与经济增长相同的比率增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更多的金钱、财富并没有带来更大的幸福。此后,围绕所谓的“幸福悖论”问题,引起了人们对何为“幸福”、如何获得“幸福”的人生主题和社会问题给予充分的关注,展开了广泛、热烈而深入的讨论。的社会生活难题。在这种社会境况中,人们渴望通过财富的最大化来获得幸福,却常常与真实的幸福生活渐行渐远,“真正目标不断地退到意识的地平线上,并最终沉入地平线下”。[1](p11)其实,“幸福悖论”现象在前现代社会生活中同样存在,只是并不突出和普遍。原因在于前现代社会的伦理文化传统重视那些休戚与共的终极的、最高的道德价值,赋予人们对世俗生活道德约束的价值合理性,因而,对幸福的追求往往并不取决于财富的多寡,也就难以形成普遍的“幸福悖论”现象。但在一个经济活动至上的社会中,人们获得幸福的动因基本取决于经济行为,即对财富的追求及其最大化,致使人们对财富的渴望和占有贪得无厌,永不满足。正如卡伦·荷妮所指出:“这种对财富的非理性的追求,在我们的文化中非常流行,因此只有将我们的文化与其他的文化加以比较,我们才能认识到它不是一般的人类本能……甚至在我们的文化中,一旦决定它的焦虑消失了或清除了,这种对财富的强迫性追求也会消失。”[2](p116)可见,财富只有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极度现代性的经济主义时代,才会僭越人们的精神生活,囊括幸福生活的全部。

造成“幸福悖论”的根源存在诸多因素,其中之一就是现代社会的“资本的逻辑”先验地设定了经济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信条,使现代人无批判地接受了这种“单向度”的幸福伦理。要走出“幸福悖论”,既能享受现代文明成果,又要消除加之于现代人的“额外压抑”(马尔库塞语),重建人的生存的本真向度,不仅需要文明的转型、文化的变革来改变“资本的逻辑”所支撑的意识形态,更仰赖于现代人自身的道德观念的转型,寻求更为真实的幸福。本文试图从人作为自身的主体性视角,结合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辩证关系,分析现代人对待财富的幸福伦理困境及其解决路径,揭示出幸福的真实意蕴。

一、满足:财富之于幸福的伦理价值

从根本上说,幸福就是平衡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伦理之道。但是,这种对幸福的论断似乎是在超历史的意义上才合理,而在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中却常常难以达到这种平衡,无法探寻到真实的幸福。原因不完全归咎于个体的行为不遵守“中道”,也可能存在群体的盲目性。如尼布尔所发现的一个事实,人们在一般情况下把社会公正看作群体道德的最高理想,但实际上,往往个体的人可以成为道德的人,而“群体的道德低于个体的道德”,“只表现为一种群体自利的形式”。[3](p4)各个时代都可能存在群体盲目性的倾向,只是传统与现代的表现方式不同而已。从原理上讲,幸福是每个人都渴求的目标,按照道德的生活就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实现人生的幸福,但毕竟人存在于现实中,生活在既定的时代,有些问题是人能够处理和支配的,而有些难题却是需要付出许多超常的努力才能克服和解决。因为,不同时代的幸福主题是不一样的,或多或少都带有某种程度的意识形态性质,左右着人们追求幸福的道路,往往使人不自觉地割裂了幸福的平衡之道。

前现代社会中,人们更注重精神生活。在西方伦理文化中,无论是古希腊的“至善”即幸福,还是中世纪“幸福就是拥有上帝”,抑或中国伦理文化“舍生取义”的“孔颜之乐”,无不揭示了德性之于幸福具有核心意义,体现出超世俗所建构的精神生活的幸福大厦。虽然传统社会的伦理文化强调精神生活的幸福诚然可贵,并且对于过分注重物质生活的现代人——不断追逐向外索求的幸福而缺乏自制具有某种理论的启示和现实的借鉴意义,但是,由于社会等级制度的固化,缺少人的自由意识,前现代社会使人对精神生活的幸福追求存在着社会规范的外在强制而非个人行为的自愿选择现象。因而,在现代性的伦理话语中,现代人对待传统伦理文化的幸福观,需要社会境遇的转换、辩证的思考及“幸福能力”[注]“幸福能力”,依照生命存在之理,在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的前提下,用内源性发展需要自觉调节、控制、转化外在性发展需要,以更新生命活动方式、改变生命存在的多重世界内部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为着眼点,不断实现内源性发展需要的满足,获得生命存在的某种完满体验并将其延续、拓展,不断地将生命存在推向整体完满的本领。关于“幸福能力”的探讨,常常局限于心理学领域中,如西方人本主义心理学、积极心理学等,但随着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也扩展到文学、哲学、政治学等领域中,如周国平、赵汀阳、刘次林、檀传宝、易凌云、肖冬梅等学者对这个问题给予了深入的探讨。的提升,使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更为合理、完善和全面。

文章来源:《财富时代》 网址: http://www.cfsdzzs.cn/qikandaodu/2020/1221/1017.html



上一篇:试论德尼·古莱发展伦理思想的基本内核
下一篇:总裁班

财富时代投稿 | 财富时代编辑部| 财富时代版面费 | 财富时代论文发表 | 财富时代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财富时代》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